临汾市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坚决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十个不准”等机补工作纪律,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效监管,顺利实施。
2017年,临汾市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159.03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7999台(件),直接受益农户6053户。在具体实施中,实行敞开补贴,补贴范围更加聚焦重点,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建立了“四个实时公开”制度(补贴产品实时公开、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实时公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补贴信息实时公开),做到了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根据实际需要,在全市范围内调整平衡补贴资金,资金使用效率更高。取消了农民购机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农机部门办理核机手续的限制和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购机户只允许身份证录入4次的限制,更加方便群众。补贴工作实行“实名制AB角”管理制度,做到权责明确、互相监督。同时,圆满完成了襄汾、翼城两县电动农机奖补考核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农机化装备水平的提高和结构的优化,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