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7〕10号)文件要求,运城市农机发展中心从3月14日起对全市13个县(市、区)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市农机发展中心结合《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运农机字〔2016〕22号)文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由刘晓功副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有关科室积极配合。期间,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对各县(市、区)在组织领导机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措施、自查自纠结果等逐项进行检查。同时对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填写到报表中并收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已责其整改落实,随后将整改结果汇总整理报送省局。
此外,检查组还对全市农机化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下发“运城市农机化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的方式,对2015年、2016年资金数额、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验收情况、资金支付情况、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的原因等进行检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各自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并提供原始单据。通过督查,很大程度上提高项目任务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资金和人员安全。

对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