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临汾市农机局副局长杨学敏、农产品加工站站长张国宁一行对吉县2017年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项目进行验收,对照年初计划任务书,通过现场核查,该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年初,经过精心筛选,吉县拟定在吉昌镇大田窝村恒丰苹果果袋厂实施2017年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项目。该厂从外出考察、购置机具、安装调试到开始生产,历时半年多。购置陕西户县鑫鸿果袋机械厂生产的L-310果袋机6台,每年可生产果袋15000箱,为周边群众2000亩果园就近提供优质果袋,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吉县苹果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