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沁源县农业机械中心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长治市购置补贴会议之后沁源县农业机械中心首先向县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然后召开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及各乡镇分管农机的副乡镇长和乡镇管理员参与的全县农机工作会,认真学习了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及《山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成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要求纪检、检察、监察部门积极参与。二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沁源县农机化发展实际,进一步提高沁源县机械化水平,促进保护性耕作工作的有效开展,动员农民购置配套机具,提高配套比例,制订了合理的购机配套方案。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管。首先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为保证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整个补贴工作的过程都是在纪检监察、财政及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从而有效地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其次规范补贴机具管理制度。按照省、市购机补贴工作的要求,明确专人管理补贴机具档案资料,对各类资料做到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并采用计算机管理,做到一机一档,统一办理各种手续,实现了补贴机具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四是搞好培训服务群众。为充分发挥补贴机具的效能,提高机具使用效率,使机手获得好的效益,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念,把技术培训作为补贴工作后期工作的重点,把购机的过程变成对机手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的过程。
截至目前,沁源县已用补贴资金31.575万元,受益农户27户,补贴各类机具37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台;田园管理机5台;播种机械2台;秸秆还田机3台;机耕犁4台;旋耕机11台;玉米收获机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