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杜绝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全面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长兴县制定《长兴县农作物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扶持,积极鼓励农民购置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粉碎装置等秸杆综合利用机械,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等技术的应用,全力助推秸杆禁烧工作。
2015年,长兴县对购买70匹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在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再补贴每台0.5万元,计划补助40台以内;对购买带秸秆切碎装置的收割机并开展秸秆切碎作业,在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由县财政再补每台0.5万元,计划补助60台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