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目标,结合“四个百万亩”落地任务,苏州市相城区农机主管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农机化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制定了2014年度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扶持对象为村级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示范园区(基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具体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鼓励发展7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乘坐式插秧机、高效植保机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等高效农机装备;要求相关乡镇根据水稻种植面积,合理配置农业机械,努力提高农机装备的自给率。
二是示范推广机插秧作业技术。对未进行机插秧作业或机插秧作业比例低的乡镇,给予育插秧作业示范推广补助,同时设立机插秧作业补贴,以逐渐形成可大范围推广的优质、高产、生态、安全的水稻种植方式。
三是扎实推进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设立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定额补助,根据夏秋两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实际情况,直接补贴到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
四是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村集体组织组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的农机场库,充分整合农机资源,开展适度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对已经组建的农机合作社,鼓励争创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
五是进一步提升农机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对乡镇的农机管理水平进行目标考核,鼓励乡镇从组织管理、购机补贴、农机场库管理、农机机务管理、农机安全监督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