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朔州市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将往年的“补贴资金留省、农户差价购机、财政统一结算”模式改革为“补贴资金到县、农户全价购机、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银行卡”,使朔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了新突破,取得三成效。
一是改革有效监管了农机管理部门与经销商的交易环节。过去,因把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农机经销商,财政部门难以对农机管理部门与经销商的交易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容易造成采取虚假购机方式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现在,将补贴资金打卡到户,化整为零,斩断了农机管理部门与经销商间的利益联系,使农户得到更大让利。
二是改革极大调动了县区推广使用农机器具的积极性。过去,农机补贴资金由省里直接结算,县区政府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太关心,客观上影响了农机器具的推广使用。现在,将农机补贴资金统一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管理,触动了县区政府争取更多补贴资金的积极性,相应加大了农机器具的推广使用力度。
三是改革促进了农机补贴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过去,农机补贴资金不直接兑付给农户,农户并不清楚自己究竟获得了多少补贴资金。这就给农机经销商有了抬高农机售价的可能性,使购机农户获得的补贴金额打了折扣。现在,实行“直补到卡”,购机农户不仅完全掌握补贴金额,而且能够通过阳光农廉网查阅到补贴款与政策是否一致,实现了全民监督,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充分在“阳光”下运行。
2013年朔州市共收到上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5779.17万元,补贴农机器具5797台,受益农户3680户。